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于2018年1月27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由***退还***购房款65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三、由***支付***违约金35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800元,由***承担(此款由***垫付,***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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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11-05
发布日期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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