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赔偿26191.29元,被告广州快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7元(原告已预交377元),由被告***、广州快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担259元,由原告***承担1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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