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鑫杰不锈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时,申请执行人可持原据以生效判决及本裁定,到本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