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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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27执232号 申请执行贺占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甘泉县道镇府安村民委员会村民,现住该村。 被执行人甘泉县道镇道镇村民委员会,住***。 法定代表人:丁文东,村主任。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627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14日向被执行人甘泉县道镇道镇村民委员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甘泉县道镇道镇村民委员会向申请执行人贺占斌支付劳务费1520元。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2021年4月20日向申请执行人贺占斌支付案件款1520元,本案案件款共计1520元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2020)陕0627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