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支行
日照奥一美新能源汽车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青岛宙庆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日照奥一美新能源汽车创新设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账号:81×××46,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支行)中存款28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间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止,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转账、支付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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