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支行 日照奥一美新能源汽车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青岛宙庆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日照奥一美新能源汽车创新设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账号:81×××46,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支行)中存款28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间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止,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转账、支付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