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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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融合创富科技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清远市卓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清远市冠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1802民初6241号民事判决; 二、限清远融合创富科技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远市冠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交付8096000元的酒店装修工程增值税发票。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清远融合创富科技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清远融合创富科技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