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
广东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清远市正诚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清远市正诚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清远市正诚实业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0
发布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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