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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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的房产【产权证号为:荔集用[1993]第3xxx2号】。查封价值以60万元为限,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到期后若需继续查封,当事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