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的房产【产权证号为:荔集用[1993]第3xxx2号】。查封价值以60万元为限,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到期后若需继续查封,当事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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