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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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名下的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街道××道××弄××栋××梯××室房产(产权证号为:C××8)。查封价值以申请人***请求保全的608172元为限。查封期间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 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到期后若需继续查封,当事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封申请。 案件申请费3561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