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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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任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4.35%计算2021年2月26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7.5元,由被告***负担289元,原告***负担4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