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辽河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河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辽7401执保56号

姜亚萍、何军辉:

申请人姜亚萍和与被申请人何军辉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1)辽7401民初580号民事裁定书,扣留被申请人何军辉的工资、奖金收入,扣留金额5万元为限。

申请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汪晓东

书记员张晨子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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