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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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于2019年10月10日签订的《出租车长期承包合同书》于2021年4月8日予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皖LT××××号大众牌小型轿车;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经济损失2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和***各负担一半,即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