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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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9执313号 申请执行人:杨贵元 被执行人:崔刚 本院依据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于2020年9月1日作出的(2020)黑0129民特7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崔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自2019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给付日止的利息。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本院立案执行涉及被执行人崔刚的案件已有二起,其银行账户内存款已被另案冻结。2021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杨贵元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杨贵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129民特7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贾文阁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孙悦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