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9执313号

申请执行人:杨贵元

被执行人:崔刚

本院依据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于2020年9月1日作出的(2020)黑0129民特7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崔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自2019年1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给付日止的利息。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本院立案执行涉及被执行人崔刚的案件已有二起,其银行账户内存款已被另案冻结。2021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杨贵元以“双方自行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杨贵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129民特7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贾文阁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孙悦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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