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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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婚约财产纠纷 |
法院 |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陈万军及张菊秀共同退还***彩礼24000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负担1240元,***、陈万军、张菊秀共同负担3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执行权,法院将不再立案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