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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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18,000元和利息,利息以1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3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同期年利率4.15%)计算;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