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美博木业有限公司 广州伊莱亚家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伊莱亚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美博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分段计算,具体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19日利息计算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计至付清款日止的利息计算标准为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美博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6元,由被告广州伊莱亚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