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市一德织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7)粤0106执11897-11898号案件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对本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执行长欧阳浩贤 |
| 裁判日期 | 2018-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