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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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6执1027号 韩新生、宋迎春: 韩新生与宋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175.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175.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韩新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津0116民初4895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