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6执1027号

韩新生、宋迎春:

韩新生与宋迎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175.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175.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韩新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津0116民初4895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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