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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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684执3118号 申请执行人李毛宁与被执行人海门市好阿婆餐厅、施亮亮: 关于李毛宁与海门市好阿婆餐厅、施亮亮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17613.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施亮亮已履行完毕,另本院已将扣划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664元转付至财政账户。 至此,李毛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684民初38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