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初始登记)、用于担保的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琼姬墩路99号5-102幢房地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 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