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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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衡水伟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9)冀1102民初3613号民事判决; 二、衡水伟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给付***贴息款742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共计75元,由衡水伟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