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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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23执恢44号 关于邓波申请执行刘绍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邓波依据(2019)云2823民初41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0年5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执行事项标的款9914元及迟延履行金778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绍安于2021年4月25日已履行完毕上述款项,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黄绍锋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张晓亮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