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治安)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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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治安管理(治安) |
法院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602行初106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被上诉人亳州市公安局汤陵派出所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的谯公(汤陵)行罚﹝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合计100元,由亳州市公安局汤陵派出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