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9131)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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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车牌号为渝A****(发动机号B*****,车架号YV******)的车辆为被告***所有;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80000元;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以8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32元,由原告***负担232元,被告***负担900元。此款原告***已向本院缴纳,经其同意,由被告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