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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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自2012年7月13日起至实际借款给付之日的利息(2012年7月13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月利率1.5%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6560元,减半后由被告承担23280元。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将其承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