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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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邬志强、陈琴名下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270元,由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