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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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太湖花都花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211民初527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当事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本院告知履行结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