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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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9万元、利息1557元,共计91557元;并以9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支付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4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