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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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豫0105执11370号 郭勇: 你与高晓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豫0105民初337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高晓姗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0-09-11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