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13执恢187号

宋卫东、田桂春:

宋卫东申请执行田桂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5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82755元,被执行人已还款300000元,申请人已领款300000元并自愿放弃剩余利息申请结案。

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恢复执行。执行费4400元已缴纳。至此,宋卫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813民初284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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