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11执恢245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5年8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1987年12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作出(2020)苏0411执15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1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现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院执行的(2019)苏0411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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