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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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11执恢245号 申请执行人:***,女,1955年8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1987年12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作出(2020)苏0411执15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苏0411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现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院执行的(2019)苏0411民初70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