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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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苏0684执2751号 被执行人:***,男,1982年1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晓东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生效的(2019)苏0684民初62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