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10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经预缴,被告***应于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权利告知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组织及日期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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