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茂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223执107号 冯福兵、黄传新: 冯福兵与黄传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黄传新当场给付执行标的款7000.00元。至此,冯福兵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223民初384号法律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