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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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对本院(2020)粤0605破7号之一民事裁定确认的佛山市炬晟金属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欠***266099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原告***清偿前述债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受理费收取5291.49元(原告已预交5291.49元),由***负担。***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原告预交5291.49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原告书面申请,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