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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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14000元,手续费、违约金8973.77元[手续费、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1月8日,其中逾期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费用,利率以24%为限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费用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限计算],合计22973.77元。 申请费12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