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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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并锁定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鲁N×××××。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抵押等手续。 需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于到期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查封申请,逾期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