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并锁定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鲁N×××××。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抵押等手续。

需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于到期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查封申请,逾期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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