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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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 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乐凯胶片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9)冀0802民初3872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被上诉人***彩扩机毁损损失15000.00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1.00元,由上诉人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82.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291.00元,由上诉人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双桥分公司承担29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