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执113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徐全芳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2020常仲裁字第0160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足额划扣被执行人徐全芳名下存款828067.00元元,将10575.00元汇入执行费账户。至此,本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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