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没收财产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784执257号

陈桂新、孟范权、赵晓红: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桂新、孟范权申请执行赵晓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25.00元,应收执行费5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晓红给付申请人陈桂新、孟范权欠款4025.00元,缴纳执行费50.00元,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2020)内0784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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