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供原告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查阅,上述内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执行;

二、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供原告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查阅,上述内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地执行。

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被告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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