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167号

李天能、杨肖、黄杰:

本院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121民特25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杨肖已将案款15225元及执行费128元支付完毕,本案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黔0121民特252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即(2021)黔0121执167号执行案件,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周运友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龙莉

裁判日期 2021-05-25
发布日期 2021-05-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