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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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惠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金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惠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出资款六万零八百九十二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北京惠新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六百六十一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北京惠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