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6执277号

吴帅君:

被执行人吴帅君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吴帅君已向本院缴纳罚金3万元,该款已上交财政。本院(2020)辽06刑初53号刑事判决第六项对吴帅君的罚金部分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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