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申请人***以与担保人叶世云共同共有的位于六安市球拍东路与皋城东路交叉口六安××广场××#楼××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2号]和位于六安市梅山北路以东,刘园路以北翰林壹号公馆52#楼104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6号]房产两套;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六安市××路××期××#楼××(房产证号:房产中心字第3××7号),19#楼109、209铺(房产证号:房产中心字第3××6号),19#楼015铺(1-2层)[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6号]合计价值叁佰陆拾万元(3600000元)的房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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