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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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医疗费3560.55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537元(3天×179.01元/天); 三、被告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3天×100元/天); 四、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10130.00元(60780元/年÷12个月×2个月)。 上述一至四项合计人民币14527.55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163.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案》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