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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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20)黑0111民初796号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20)黑0111民初796号判决第二项; 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给付***代其偿还的借款利息594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285元,由上诉人***负担135元。退还上诉人***多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