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3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 二、被告合肥智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保全申请费1270元,由被告***、合肥智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