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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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大连陶宜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签订的《爱乐会员服务协议》; 二、被告大连陶宜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课程费6873.9元; 三、被告***对被告大连陶宜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陶宜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给付时间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