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位于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5-5地块)51号楼1-102号、1-104号房屋的地下室和车库的地面渗水、北墙漏水进行维修、整改,以达到国家标准;

二、若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不能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原告***、***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徐州新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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